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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約記者 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17-8-3 08: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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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(shù): 220 天 [LV.7]常住居民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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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州論壇訊 通訊員李月仙、陳緒平報道:男子喝了酒,讓無證朋友幫忙代駕,其朋友出于好心,鋌而走險,結(jié)果把自己“開”進(jìn)拘留所里了。5月28日,從隨州拘留所行政拘留期滿出來的周某后悔地說:“你們嚴(yán)查重處是為了我們的安全,這次的經(jīng)歷是很好的教訓(xùn),今后我一定不會再犯錯誤?!?br />
% k9 z/ @1 r: z6 p9 p' |5 j; P! e5 P 5月22日16時08分,市交警大隊民警、輔警在麻竹高速隨州南收費站開展集中整治行動,在對一輛牌號為鄂SFT230小型轎車進(jìn)行檢查時,該車駕駛員周某聲稱自己是代駕,同行另一名男子陳某連忙表示:“自己因醉酒無法開車,所以請朋友代駕,請民警通融一下?!?br />
4 I8 I$ U1 ^7 G 經(jīng)民警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周某未取得機(jī)動車駕駛證,屬無證駕駛。陳某在明知對方未取得機(jī)動車駕駛證情況下,仍把車輛交由對方駕駛。隨后,民警將周某、陳某兩人傳喚到大隊調(diào)查處理。
. g. n3 j" j; b" \' n# J6 ~: H 原來,當(dāng)日中午陳某和朋友在兩水一家餐館吃飯,席間喝了酒,因有事要去廣水,不能開車,便找到好朋友周某代駕送其去廣水。周某告訴陳某,自己沒有駕駛證,開車技術(shù)也不好,但陳某一定要他開車,周某便開車和陳某一起去了廣水。行駛至馬坪附近時,陳某的朋友聽說他喝酒了,不讓他去廣水了。于是,二人便駕車回隨州,由于對路線不熟,便導(dǎo)航上了麻竹高速,沒想到從隨州南收費站下高速時,被交警查獲了。
/ z0 x) J; @2 B 民警依法對周某未取得機(jī)動車駕駛證駕駛機(jī)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800元、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,對陳某把機(jī)動車交給未取得機(jī)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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