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車位“一位多賣”詐騙17人 曾都公安追回被騙資金47萬 [打印本頁] 作者: 王盡歡 時間: 2023-8-8 09:02 標題: 車位“一位多賣”詐騙17人 曾都公安追回被騙資金47萬 本帖最后由 王盡歡 于 2023-8-8 09:03 編輯 ; P7 y% p+ T7 d# f1 `* b X
$ d# w. j+ v; o車位“一位多賣”詐騙17人 曾都公安追回被騙資金47萬$ I- V, Y5 L m& Q' u
“我要報警有個人說賣車位給我我錢都付了但是那個人卻不見了”2023年5月30日群眾余某到東城派出所報警稱購買車位被詐騙據余某反映,2022年12月份其見到小區(qū)業(yè)主微信群內有人發(fā)布出售車位的信息,想到自己現(xiàn)在正好有停車需求,且對方提出的價格合理,于是主動聯(lián)系對方。雙方約定好時間,現(xiàn)場確認了車位的情況,可對方稱因為車位產權問題暫時無法辦證,要求余某先付錢,等能辦證的時候直接辦在余某名下??紤]到大家都是同一小區(qū)的鄰居,余某沒有多疑就將錢轉給對方。 . ?6 ~ d% h$ b半年以來,余某多次催促對方盡快將辦理車位手續(xù),但對方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,余某察覺不對勁,于是選擇報警。值班民警接警后高度敏感,按照規(guī)范執(zhí)法相關要求,迅速針對該警情展開相關工作。
“扣好扣子”,嚴格規(guī)范警情處置流程
按照扣好執(zhí)法“第一??圩印毕嚓P要求,民警沒有將該警情簡單歸類于經濟糾紛,而是迅速到小區(qū)物業(yè)和售樓部進行走訪調查,詳細了解該小區(qū)地下車位出售權歸誰所有,以及是否委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幫助銷售地下車位。當了解到該小區(qū)地下車位出售權未委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后,確認了于某接觸的對象并不是車位所有人或者,也無權出售車位。據此民警初步判斷余某接觸的對象涉嫌詐騙,并立即向值班長匯報。" [, _: A" R' ?" o, N, x; {& Y
當日,該案受理為詐騙案。 9 \- U2 r" @6 ~1 f, z9 K : n9 y9 j* P% Y % b+ q9 a/ i, }# w' i0 {, e